一定有不少人遇到过这种情况,在上保险的时候,工作人员会说给车上的都是全险,让您放心,随便开。可真到出了事故理赔的时候,却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得到赔偿。 其实对全险没有准确的定义,或者说只有把和所有车辆相关的保险全部上齐才能叫真正的全险,但车险的项目非常多,全部加起来要超过20种,很多我们日常中几乎用不到,全部的价格也会非常昂贵。所以大家普遍提到的全险只是一种比较全面的组合,但其中的具体内容其实还是有差异的。而且即使全部投保,一些特殊情况还是可能得不到赔偿。首先来说说对大多数保险条款适用的问题。在下列情况下包括: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或对第三者、车上人员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如果您只承保了车辆损失险,下列状况包括: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车轮(包括轮胎及轮毂)单独损坏;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发生的损失;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等是得不到赔偿的。如果想对以上一些项目索赔,还需要投保单独的附加险。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保险公司,如果车灯或后视镜发生单独破损也是不能理赔的。在附加险种中,还有要注意的问题。如投保自燃险后,如果自燃仅造成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的损失或者所载货物自身的损失,是得不到赔偿的。投保盗抢险后,如果发生非全车盗窃、抢劫、抢夺,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抢劫、抢夺、损坏,也不能得到赔偿。在附加险中,我们常见的还有涉水险,车上乘员险,玻璃单独破损险等,这些保险都有自己的承保内容和免赔条件,大家需要有所了解。比如涉水险是因为水淹或者涉水行驶造成发动机损坏的赔偿,但是在水中二次启动是不赔偿的。购买车险绝不是一个全险那么简单,保险销售人员多会告诉消费者上的是全险,然后宣传自己的价格如何便宜,但其实内在的条款可能是不同的。用户应该阅读一下这些条款,清楚每个险种具体承保的内容,根据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车险组合。另外每款车险后面都有许多具体要求,免责条款等,对一些免责条款最好能有所知晓,避免因为自己的问题造成保险不能理赔。对车险有更多的了解,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权益。
编辑于 2016-03-28 20: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