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发票补开手续的具体程序:由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选择地市级及以上公开发行、发行量较大的报刊刊登包括购车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等内容的遗失声明;携带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存根联原件及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存根联复印件,到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再在存根联原件上盖章确认;机动车销售单位必须凭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原件,开具与其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将原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写入备注栏,注明“遗失补开”;补办机动车登记证书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车主身份证(公户: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机动车发票,到花乡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即可;补领驾照时提交的资料:(一)按规定填写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机动车驾驶人相片2张。
编辑于 2013-08-08 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