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报废登记有关程序和要求: 申请报废更新的汽车车主领填《机动车变更、过户、改装、停驶、报废审批申请表》一份,加盖车主印章。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交警支队车管办证大厅办理汽车报废业务流程: 车主带报废手续到办证大厅登记审核岗审核; 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到档案管理岗领取盖好业务章的报废申请表;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
镇上那有车管所嘛 只有县级以上单位才有撒 可以拖到回收公司去
编辑于 2011-09-17 15: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