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行“满分注销、关联降级”制度。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比如,某驾驶人新考取了小型汽车C1驾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则C1驾照被注销,并且不能通过满分学习考试科目一恢复驾照,只能重新申领。 又比如,某驾驶人原有牵引车A2驾照,增驾新取得了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在实习期内记满12分后,不仅普通三轮摩托车D照被注销,且原有A2驾照也要注销并降级为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驾照。 延长、限制和陪驾 实习期延长。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实习期驾驶限制。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实习期的陪驾。实习期内驾车上高速公路,应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否则,予以罚款200元。
编辑于 2016-05-15 11:5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