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8推迟根本原因是项目开发预警系统失效H8作为一款长城旗下全新尺寸的车型,必须全新开发车身、内外饰,那么这就是一款至少需要两年半到三年时间才能完成开发上市的车型,也就是说,如果H8的目标上市时间是2014年4月的北京车展,至少应该在2011年10月启动该项目。从汽车研发管理角度,一共有以下几个重大里程碑决定着汽车的最终上市时间:1、造型发布离正式上市还有近两年的时间,离上市还早,关于该车型的任何研发信息都属于核心保密阶段。2、三维数据冻结离正式上市时间还会有一年半的时间,离样车试制还有约半年时间,该阶段同样对外保密,不会公布确定的上市时间。3、样车试制样车试制开始后,并不意味着皆大欢喜了,这一年的时间就是后期最为关键的阶段,需要几轮、几批次反复验证,这样的验证包括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工艺的验证,还包括对于供应商零部件采购、物流、制造以及场内的各环节联动等问题的验证。同时,一系列长周期的实车试验验证的大幕由此正式拉开,可靠性、耐久性验证一出动就是几个月。这时候,离上市时间还有约一年的时间,一家主机厂一般不会在这个节点就暴露研发车型的详细信息,媒体也无法准确了解该车型还要等多久才能上市,只能大致推测。也就意味着,到了离原定目标上市的前一年,H8还有足够的余地去纠正和调整自己的上市时间,而不是在轰轰烈烈即将上市的时候再宣布推迟上市,并且连续推迟了两回。在这个环节我们就可以排除许多可能性:首先排除的是厂内工艺出现问题。厂内的四大工艺在数据设计和审核阶段基本上都可以进行详细模拟,甚至在临近上市的最后三个月,公司还会对供应商进行PPAP( Productionpart approval process),即为生产件批准程序,要求供应商在完整的生产线上,完全模拟实际大批量供货的生产模式,严格按一定的节拍(比如40秒完成一个零件的某工序)来生产,这是最后一道关卡,如果无法满足,那么汽车将无法大批量生产,也就会迫不得已推迟上市。同样,厂内的工艺能进行小批量生产,也不代表就可以进行大批量生产,根据概率统计论,质量问题的出现概率服从正态分布,只要有一定批量的样车验证,前期的设计、制造问题都会最大程度地暴露出来。已经成功推出几款乘用车的长城没有理由在这个环节摔跤,所以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是长城是栽在自己之前未接触到的领域。其次排除的应该是短周期零件问题。车身的钣金件开发周期,哪怕侧围外板这样的大型模具报废重新开发的话,半年之内基本上可以挽救过来,内外饰零件从最长周期的试验基本上也会在半年之内完成,只要不涉及重新招标定点,重新开发,影响的时间是完全可以预见的,风险是完全可控的。那么汽车上就剩下电器元件,发动机、底盘、动力传动这几大敏感系统问题了。这些零件有一个共性,一是他们的试验都是长周期,短暂三五月,长则半年以上,且需要实车试验;二是需要标定,也就是说必须要在样车试制环节,有样车出来后才能真正完成最终的试验和标定。好吧,真相越来越近了。核心零部件一般都是黑匣子零件,完全委外,或者直接从供应商处采购。类似电喷系统、高压共轨系统的零件,均属于黑匣子件,也就是供应商只会提供具体的零件,大方一点的会提供一下零件的三维数模的外观,功能说明,而绝不会把内部结构及设计原理和方案泄露给主机厂,博世、德尔福等就是这么干的。所以我们大胆断言,一定核心零部件出现了问题。排除法继续,让我们先排除发动机吧,长城好像基本上还没有完全自主的大排量发动机研发能力,直接借用成熟技术或者直接采购的可能性较大,其次我们再排除电器元件,电器元件的核心是整车控制之类的软件,例如EPS的控制策略出现了问题,那么,就算重新写入软件,也绝不会花上几个月时间。在前置前驱的动力总成中,最核心的传动系统正是变速器——所以,我的结论出来了,我认为长城公开发布的原因“传动系统”出现问题是非常符合汽车研发逻辑的,而且要么纯技术问题,要么标定。一个残酷的现实是,目前国内尚无一家主机厂能真正自主研发变速器总成,所以,变速器以总成供货的形式为主,直接从供应商采购,然后在厂内完成性能匹配、标定工作。这些零部件巨头们对于这些核心零部件的技术运用已经较为成熟,但是同样需要经历各大试验,试验的周期往往列为长周期试验项目,例如变速器总成的可靠、耐久性试验,高温、低温试验,其实每一项试验都包括了许许多多具体的指标,完整模拟各大工况做下来,半年的时间就过去了。这些长周期的试验和标定必须要进行实车验证,也就是说,必须要在样车试制出来后才能进行,如刚才所述,这个里程碑离正式上市时间约一年,是最为可能出现关键问题的零件总成。最深层次的原因是项目开发预警系统失效稍有汽车研发从业经验的工程师应该知道,汽车开发流程和主计划在开发初期就已确定,即明确了这款车预计什么时候会推向市场。并在前期研究时明确了汽车推向市场后的各类配置,各项性能指标,NVH性能,车身刚度、模态,安全碰撞性能,发动机选型,变速器选型,整车载荷,爬坡能力,加速性能、百公里加速度时间,制动刹车性能……汽车各大系统成百上千的功能要求、外观性能等。同时,汽车开发的每个里程碑都有明确的交付物,例如造型面发布,就必须要求在通过该里程碑时,由造型部门发布与下游各个工程开发团队达成共识的造型面,最后决策层拍板通过,正式确认,确认后则具有“法律效力”。针对每个里程碑的交付物,公司的项目管理部门牵头推动各里程碑的交付物按期、高质量交付,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对汽车研发的各项交付物的潜在风险进行预警。所以,如果深究的话,我们可以判断,长城自身的研发管理预警系统和流程肯定出了问题。因为实际上,甚至到了样车试制的后期阶段,在离目标上市时间还有半年时,长城都有足够的时间和理由去规避这样两度延迟上市的“丑闻”。“江湖”甚至传言,是由于供应商故意不供货给长城,按常识供应商与长城会签订供货协议,必然有违约条款。还有一种说法是长城涉险抄袭,这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论点,因为实在是犯不着,多少的自主品牌在做着大部分结构逆向的工作,怎么没人去告?因为深谙法律法规的各大主机厂知道,只要稍微更改局部结构设计即可规避这样的问题,所以有史以来几乎没人会栽在最低级的错误上,如果有人持这样的观念,那也就太小看长城的“抄袭”能力了。如果我的回答能帮到你,请设为最佳答案
编辑于 2016-05-14 15:3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