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5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续车辆驾驶员的充分注意。 2、在行车道、加速车道、减速车道等车道上,因故障不能行驶时,应迅速用就近的紧急电话或其他通信设备呼叫清障车和报告交警,尽快将车辆移离高速公路。如有可能,可挂一挡或二挡,使用电池开动发动机,将车移动到紧急停车带或右侧路肩上。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人员要离开汽车,站到波纹钢护拦以外的路肩上或其他安全地带避险。 3、需要清除滚落、飞散在高速公路上的货物时,要使用紧急电话请求有关部门协助清理。
编辑于 2016-03-25 23:3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