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9月1日(含)之后的车辆,可以适用免检2次的政策,即2012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车辆,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只需每2年按规定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即可;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含)之间的,可以适用免检1次的政策,即在此期间注册登记的上述车辆,从注册登记之日起6年内的第二次车辆年检适用免检政策,第1次已经年检,此次年检只需按规定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即可;注册登记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仍执行原检验规定。车辆在6年内每2年定期检验的月份时,车主还是要按照规定到公安车管部门申领检验合格标志,车管所在核发检验标志时不再查验机动车。
编辑于 2014-09-02 14: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