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对于车灯的改装规定十分细致,例如:尾灯必须是红色信号灯(亮起的信号必须是红色,比如熏黑尾灯但只要亮起时为红色,就属于合法),转向灯则必须是黄色信号并且闪烁等。改装后需要去接受安全标准的检测,若选用“指定部品”则无需检测。
关于我们国家的车灯改装,我又一次没有找到资料,但还是在深圳交警的微博找到了他们的执行标准:“改装后的灯只要在原车的技术参数内,不需要去车管所办理改装手续。”(关于什么是改装手续以及如何去车管所办理改装手续,我又迷茫了……)不过这里鄙视一下改装了氙气大灯并且有事没事开着远光的车主,这跟改不改装完全没有关系,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负责任,大家都是成年人,公德心的意识,无需过多渲染了。
不排除有些车主改装亮度过大的氙气大灯,对道路交通安全确实会造成极大的危害。但更多的改装车主只是改装一组美观的“天使眼”日间行车LED灯,或者略微有一些造型的LED灯组,我认为这对道路交通安全是完全没有影响的。实际上,客观讲,日间行车灯会增加行车的安全性。
基于以上观点,我认为关于车灯改装也不宜采用一刀切的方法。国家完全可以用法律的细则来对这种行为进行规范:比如“改装车灯亮度不得超过4000流明”等,而对于普通的日间行车灯、LED灯组的改装,可以适当放开。
编辑于 2012-06-25 10:53:49